游艇会yth2206科技楼基坑与环境边坡支护工程监测服务比选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监测单位根据设计单位提出的监测项目和要求,按相关规范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游艇会yth2206科技楼基坑与环境边坡支护工程监测方案》,《游艇会yth2206科技楼基坑与环境边坡支护工程监测方案》应包括监测项目、监测目的、监测方法、测点布置、监测项目报警值和信息反馈制度等内容。《游艇会yth2206科技楼基坑与环境边坡支护工程监测方案》必须经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的共同认可(书面确认)后实施。 (2)根据审批的《游艇会yth2206科科技楼基坑与环境边坡支护工程监测方案》,监测单位对科技楼基坑与环境边坡支护工程的变形情况进行监测,对数据作周期分析及边坡稳定状态的相关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及时预测预报坡体变形发展动态;根据监测数据预测稳定时间和工后沉降量,同时监测地表水平位移、侧向变形情况,以确保高科技楼工程边坡工程的施工安全和稳定。监测单位必须及时将所有监测情况和数据报送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发包人。 (3)在施工过程中,监测单位及时跟踪现场实际进展,对科技楼工程边坡工程开展动态咨询服务,掌握科技楼工程边坡工程地形地质条件的差异与变化,向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发包人主动提出动态调整与优化建议,并及时解决处理施工中发生的问题,以便进行动态设计。若最终监测报告反映边坡趋于稳定的,则设计单位不再进行下一步的设计工作;若期间出现危险预警或出现坍塌,则停止监测,监测单位联合设计单位直接进入下一步设计工作。 (4)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协调,确保不因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5)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6)中标人需按工程进度情况,及时开展相关监测项目,并按招标人的合理要求及时增加监测人员和相关的监测仪器、设备;若工程进度需要,须安排节假日或夜间工作。 (7)完成全部监测服务任务后,监测单位须及时提交《游艇会yth2206科技楼工程边坡工程监测报告》。 |